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将于今天起施行的《青岛市价格条例》,对餐饮服务业的价格行为做了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也就是说,吃饭所用的碗筷不能再收费。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