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舆论讨论激烈的“房产加名税”终于尘埃落定,夫妻房产“加名税”正式取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下发通知称,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项政策从2011年8月31日起执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