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备受全国关注的瘦肉精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沁阳市人民法院同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其中,湖北人刘襄和江苏人奚中杰分别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沁阳市柏香镇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站工作人员王二团、杨哲、王利明,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5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