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高温费小调查

来源:地方站
创建时间:2015年07月20日
状态:进行中

     在2012年,四川省将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要求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以乐山市为例,今年该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井研县、峨眉山市、夹江县执行每人每天10元,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每人每天8元。详细>>

1、是否知道高温费补助?(必选 )
2、单位是否下发高温费补助?(必选 )
3、单位没发高温补贴,你会维权吗(必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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