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礼慧提出产假应延长至3年的提案,他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妇女的产假逐步延长,甚至可以延至3年。(我们国家现在产假的实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婚晚育者可长至四个月)对于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的提案,你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