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2日,33岁的周先生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路口被执勤交警开了一张罚单,原因是手持A3驾照,却骑着摩托车,准驾不符。然而,周先生却声称他当时是为了护送一名突发疾病的女士去医院治病,他是见义勇为,应该撤销处罚或从轻处理。对此,你怎么看?